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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广宗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0-09-04 15:04:03 阅读量:96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北塘疃镇卫生院院长杜文勇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

2017年12月,市委第五统筹巡察组发现杜文勇占用办公用房总面积18.62㎡,超标准9.62㎡。2018年5月,杜文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县职教中心职员刘志稳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2月,刘志稳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亲戚杨某车辆加油261.27元。2018年11月,刘志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县财政

三、核桃园镇董里集村委主任赵尚坤违规为女儿操办婚宴问题

2017年12月29日,赵尚坤在没有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顶风违纪,在核桃园村金山大酒店为女儿操办婚宴,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月,给予赵尚坤党内警告处分。

四、东召乡西魏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崔俊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年,崔俊凯收取5000元的西魏村集体储备林空间地租金,未记入该村财务账,直接用于垫付村内“一事一议”村民集资部分和饭费支出。崔俊凯还存在白条下账、滥发补贴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崔俊凯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东召乡党委免去其西魏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上述典型案件,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不知敬畏,心存侥幸,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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