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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宗县发改局党组、市场监管局党组、城管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广宗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4 14:12:13 阅读量:10394


2019年4月27日至6月27日,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对广宗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11日,向三个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发改局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四个意识”欠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不能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与本单位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工作思路不宽,措施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局党组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列入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发挥头雁作用,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严抓责任落实。局党组成员坚持重大事项以上率下,亲力亲为,强化重点工作任务的监督落实,采取周周促、月调度等方式,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印发每周工作动态通报10期。三是进一步明晰发改工作思路,重点围绕完成经济指标高标准,推动工作高质量,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快行动,建立“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工作机制,提出 “12345”的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中心”:加快发展;“对标两大目标”:“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突出三个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绿色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县城经济”融合发展;“四个重点突破”:科技创新、产业转型、电商扶贫、粮食安全;“发挥五部作用”:参谋部、服务部、协调部、改革部、项目部。四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与省市发改、工信、科技、商务部门的对接联系,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服务企业发展,先后为广宗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河北铁牛自行车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争取各类专项补助资金1400多万元。

2.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工会经费不落实,不按国家规定按时缴纳经费,损害了职工利益;2018年洁净煤项目467万元奖补资金仍未正式发放到位,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严格办文办事台账管理,对急办件、领导批示件、重要文件加快流转速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及时按要求落实到位。加大跟踪督查力度,每周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股室绩效考评相挂钩。二是对工会经费不落实的问题,及时与县财政沟通协调,争取纳入下年度财政预算。三是对2018年洁净煤项目奖补资金发放不及时到位的问题,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乡镇、部门提供报账材料,8月26日,我局将2018年洁净煤置换补贴资金238.3758万元拨付至广宗镇;针对洁净煤推广补贴资金不能拨付的问题,9月9日,我局在2019年度采暖季洁净煤推广工作会议上,向县委书记高福纯做了专题汇报,指出了存在问题,高福纯书记亲自协调推动,督促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9月11日,相关部门提交了有关审核材料,9月12日,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将2018年洁净煤推广补贴资金195.94402万元拨付至各乡镇(区)。

3.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重大决策集体研究不够,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集体研究工作热情不高、发言不主动;日常研究政策时间少,对党的政策和上级精神不能全面把握,有效措施少,领导班子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能力不强,难以适应新形势对发改局承担职能的新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9月26日印发了《广宗县发改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广宗县发改局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的工作职责、组织原则、会议制度等情况进一步明确,规定党组会议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严格规范会议程序,要求人人发言,确定专人记录,配发专门的党组会议记录本,巡察反馈意见至今已召开党组会议5次,收到良好效果。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好“党务工作以党组名义行文”要求,目前,以党组名义印发文件12份。三是9月18日印发了《党组成员联系党建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党组成员都要联系指导党支部党建工作,推动支部党建工作有效开展,局党组成员参加党支部会议2次。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组织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流于形式。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及时,内容不聚焦;“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差距,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谈心谈话走过场,党性剖析不深刻,存在后期补写。党课会议记录参加人员机打签名,与实际情况不符;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混开。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成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思想,强化党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抓党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及时,内容不聚焦的问题,明确“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10日集中开展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天,遇到节假日、周末可以提前或延期,但不超过一周,活动要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内容,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依托,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性锻炼,围绕“建强组织、建好队伍、提升组织力”,坚持深化“温誓词、诵党章、学讲话、讲党课、缴党费”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创新方式、聚焦内容。三是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差距,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谈心谈话走过场,党性剖析不深刻,存在后期补写问题。落实落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会上认真开展相互批评,明确专人记录,杜绝走过场现象发生。四是针对党课会议记录参加人员机打签名,与实际情况不符,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混开的问题,做到立即整改,坚决纠正,分设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记录本,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严重弱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党组对党组织建设用心不够,落实“机关党建十条”工作不到位,党建制度不完善,对党员疏于教育管理,机关支部设置结构不够合理,下属单位兴隆粮油公司党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基层党组织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巡察发现公司11名职工中,没有一名党员,没有党支部,缺乏有效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广宗县发改局党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目前已召开2次专题会。10月3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鞠继红主题教育讲党课以“提高政治意识、严守政治规矩,全面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为题,围绕解决“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淡化、执行不严和刚性不够、原则性和战斗性不强、要求不严和形象不好”的问题深入讲解,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组成员一定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思想,强化党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抓党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抓好党员素质能力提升工作。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典型带动等方式,重点从三个方面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一在认识上,要坚决贯彻落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重要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日常做起,推进理论和实践深度融合。二在责任上,要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科学规范“一肩挑”运行机制,强化“两个责任”和业务工作落实,努力把机关党组织建成培养领导干部的“人才库”,在每月重点工作中,将党建和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办、同落实。三在作用上,努力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每个党员都要对标“合格”,争做“先锋”,把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融入”平凡工作的一言一行,可观、可感、可学。三是健全组织机构。针对下属单位广宗县兴隆粮油有限公司党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基层党组织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公司11名职工中,没有一名党员,没有党支部,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经局党组研究,明确党组成员、副局长潘俊烨和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张奎伟负责督促公司负责人抓紧落实建立党组织机构工作,张奎伟担任公司党建指导员,抓紧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目前公司党建工作暂时由发改局党支部管理。

6.干部选拔任用问题依然存在。组织上选用程序不规范,执行组织制度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流于形式。中层干部任免无研究记录,直接开会宣布任免决定。4名离退休人员出国(境)证件不按规定集中管理。借调人员超期限,违反借调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股室负责人选人用人程序,落实“任职试用期制度”“任前谈话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防止程序缺失现象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落实党组人事会议决策程序,详细做好会议记录。同时,局办公室加强人事信息材料的更新、整理、归档,做到严格审核、规范管理。三是落实《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及证照管理制度》,对全局工作人员出入境证件进行统一核查、统一收集、统一管理,严防发生违规出国(境)问题。

(三)关于党的作风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等方面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形式主义时有发生。违规接待、违规报销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财务制度,制定出台《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账程序和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并向纪检监察专员报备。二是严格考勤制度,规范完善请销假、公出、病假等管理制度,采取周通报方式,对每周迟到早退、旷工的同志予以通报批评,主管领导约谈,对三次以上的人员,本人在全体会议上表态发言,从根本上遏制迟到早退问题。三是规范完善《发改干部文明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在文明道德、文明办公、文明接待、文明参会、文明举止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发改局机关及工作人员履职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文明形象。

8.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对此项工作研究较少,落实措施不具体,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监督责任不到位,造成监督责任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共同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表。二是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了台账,对工作开展情况实时记录,局党组成员定期不定期对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的考勤纪律、作风建设、提质增效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作为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对广宗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监管力度,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契机,完善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乡级物流配送中心、村级电商服务站为基础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助力扶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库房闲置和近一半办公用房闲置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分别用于物流仓储和电商培训。

9.缺乏纪律和规矩意识。对党规党章学习很少,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向基层压力传导不够,缺乏较真碰硬的作风,有些制度规定不能落实。对“三重一大”没有形成制度性规定,大额支出没有会议纪要或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纪律和规矩意识缺乏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强化管党治党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党组成员带头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带头参加学习活动。二是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规矩按制度议事决策,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及党组会议议定事项,对上级明文规定不能做的事,如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问题,立即予以清理规范。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对下属企业兴隆粮油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予以规范,做到专账管理,专人负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26日)。联系方式:电话721807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广宗县府前街53号;邮政编码:054600;电子邮箱:gzxfgj7217897@163.com。

二、县市场监管局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大局意识不够强,落实“两个维护”情况不到位”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对中央、省、市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够,与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指示相差较远,存在老好人思想、处罚力度有差距,责任担当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定期组织领导班子扩大会进行政治教育,提高全体干职工思想认识,完善和规范现有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系统“四个最严”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进行政治宣誓,杜绝“老好人”、“两面派”等不良行为。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在市场监管中,缺乏亮剑精神,对食品药品行业违法行动打击力度不到位,导致处罚力度小,大案要案少,移送案件少”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开展了法制讲座、案卷评查活动,对食品、药品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法制股具体落实,已于9月19日开展了执法文书检查,共检查案卷96份,整改案卷8份.继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食品药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涉案货值巨大的坚决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三重一大’制度不能严格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在广泛征求各股室、所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广宗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文件,明确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由局党组集体决策;将党政会分开召开,大额资金使用必须交由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严格按照《工会法》管理规定缴纳工会费,并由局党组负责监督。

2.关于“党的思想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没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的思想建设工作,针对党的思想建设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坚决把党建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制定印发了《广宗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等系列学习方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学习部署安排少,自主学习积极性不高,个别党员对政治学习态度不够端正,学习笔记简单、潦草,没按要求和计划及时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后,我局已建立了周一党组扩大会、周五市场监管大讲堂学习制度。把政治理论学习列入其中。党组会学习已形成常态,并坚持到位。截止目前已开设市场监管大讲堂8期。通过党组扩大会落实学习安排部署,坚决执行全局集体学习及个人自学学习计划,提高全体党员自主学习积极性,定时检查党员学习记录;要求全体党员根据全局的学习方案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端正学习态度,提高自学效率。

3.关于“在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方面,党组推动引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党组一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专题党组扩大会,制定《2019年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不断加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意识形态专题例会,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引向深入,真学真懂真用,在不懈学习中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提升党组政治定力,理想信念。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同市场监管相结合,针对清真食品、广告违法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市场监管实处。

(二)党的组织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党建工作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党支部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把党建工作放在重要议事议程的第一位,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制定目标措施,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紧,抓出实效;定期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会议记录;加强支部手册的管理,严格审定支部手册填写,对填写不规范的一律重新填写。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9月底局机关各支部大会、支委会上,进行了党员基本知识学习教育,特别是对入党时间、入党介绍人、入党支部、党龄计算、转正表决等基本知识进行了学习教育。二是健全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党支部会。

3.关于“干部选拔使用上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在9月25日党组扩大会上,带领全局股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将借调人员名单已上报县委组织部,通知借调人员加紧工作交接,现已完成。

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仍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广宗县市场监管局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方案》,同时制定《2019年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安排计划》。详细规定了所学内容、学习活动等并监督实施;定期召开主题党日,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提高政治理论特别是“三会一课”、“四风”、应知应会理论常识学习;进一步规范学习笔记督导,加强每月学习检查,形成领导带头、学习规范、氛围浓厚的学习格局。

(三)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等方面。

1.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按广宗县财政局《广财(2017)12号》文件印发各领导、各股室、所,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出台了《广宗县市场监管局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广宗县市场监管局公车使用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决杜绝私车公养、滥发奖金、专项资金挪用,办公用品采购混乱等违规现象,防止“四风”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3.关于“服务意识、规矩意识淡薄”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出台了《广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十项举措》、《广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广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服务于民的工作态度,提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措施力度。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局下属五个所与局机关一起办公,还享受着国家乡镇补贴,给群众办事带来很多不便”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报告,提请上级支持划定基层所办公场所,并监督基层所工作人员克服困难,定期在本所辖区内定点办公,为群众办事。

4.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严”问题。

(1)关于巡察组指出的“党规党纪学习不够,廉洁自律意识、纪律意识不强,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出台了全员签到制度、纪律督导奖惩办法等制度,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提高全局纪律意识,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抽查落实主管局长、股长、副股长监督管理责任,对于违反纪律规定的坚决予以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提高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局党组对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进行定期督导检查,确保上级脱贫攻坚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2)关于巡察组指出的“执法人员着装混乱,擅自扩大执法服装发放范围”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将超范围发放的执法服装统一回收,对按规定发放的执法服装收取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3)关于对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党员干部私自出国出境,证件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现我局8名退休人员出国境证照已全部备案,并严格党员干部出国出境证件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26日)。联系方式:电话721568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邢台市广宗县北环路广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054600;电子邮箱:gz7215688@126.com。

三、县城管局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1)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四个意识树立不牢,政治能力不强,大局意识,超前谋划做得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学习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制定了《广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制度》,二是对党政议事原则、议事形式、议事范围、纪律要求等进行具体明确,规范议事决策程序。

(2)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够,在重大人事任免和重大开支项目上缺乏集体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在研究 “三重一大”事项时。一是全面梳理、反思重大决策相关机制,进一步排查漏洞、完善制度,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邀请县纪委驻城管局纪委专员张勇同志参加会议,坚持“调研不充分不上会,意见表达不充分不决策”,做到无特殊、紧急情况不临时动议,三是“三重一大”及发展党员事项决策做到人人发言、事事表态,坚决杜绝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现象的发生。

(3)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会议记录中没有“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等相关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组的重大决策,形成会议纪要,建立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记录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如实记录会议内容。二是对于部分重大事项的决策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执行,并作为推进落实、督促检查的重要依据。

2.关于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彻底的问题

(1)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城市污水排放严重超标,监管失职失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2017年11月正式接管污水处理厂以来,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严格管理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出水水质在全市率先达到《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两年来未发生出水水质超标问题。二是原任污水处理厂厂长张仲玉在任期间(2017.11—2019.3),因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和弄虚作假行为被市生态环境局处以110万元罚款,我局于3月份将张仲玉厂长辞退。三是我局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发现进水水质超标,立即追根溯源,协调公安、环保等部门跟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作为排水设施主管部门,我局自2018年起办理排水许可证,目前已办理19家,使涉水企业得到有效监管。

(2)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没有按照《工会法》规定缴纳工会经费,损害职工利益”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工会法》及《河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和职工意愿,我局已成立工会组织。

(3)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城管工具车辆大部分没有车牌照,也没缴纳保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违反车辆管理相关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通过整改,目前,在用执法车辆已全部安装牌照,并定期缴纳保险,部分执法车辆根据县委政府统一安排,实施报废处理。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树立“党建优先”工作思维,加强基础工作和党员管理,强化规范型党组织建设。 

(2)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弱化、虚化,问题查摆不深入,民主生活会材料有照抄照搬,互相抄袭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广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流程、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等进行规范。领导班子带头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自我批评不谈成绩、只讲问题,主动认责、主动领责;相互批评单刀直入、直奔主题,在全局作出示范。二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民主生活会的监督,严禁出现照抄照搬现象。

(3)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组织生活会没有召开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党员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二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时做好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

4.关于党的思想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没有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际相结合,存在学做“两张皮”现象,在工作推进上仍然走老路,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制定了学习计划、党员干部讲党课方案和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领导班子调研方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城市管理工作。

(2)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在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方面,思想引领、舆论推动还不够有力,对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没能落到实处,专题研究少,相关措施没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推进城市管理事业紧密结合。二是召开了班子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上级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计划,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追究问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基层党建严重弱化的问题

(1)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重视,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很少,基层党组织机构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党组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建工作放在重要议事议程的第一位,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健全党组织机构,成立了党建办公室,明确了党建责任人,切实把党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连续三年未发展新党员”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积极与县委组织部联系,今年共发展4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1名预备党员。

(3)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下属国有企业污水处理厂现有13名职工,无党员、无党支部,党组对基层组织缺乏有效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8月份以来,污水处理厂已交由第三方外包公司运营,今后我局将加强监管力度,督促第三方公司成立基层党组织。

6.关于“三会一课”没有很好落实的问题

(1)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形式单一,监督乏力,在落实党内制度上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19年度全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四个一”(一党员一档案一管理一服务)党员精细化管理模式的基础,强化结果应用。

(2)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手册出现了多处涂改损毁、签名造假现象,手册填写使用不规范、不完整,未能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党建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督促全体党员及时做好记录,严肃杜绝手册填写不规范的问题。二是按要求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并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活动内容。

7.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中层干部未经研究直接宣布任命决定,人选讨论过程会议记录中未能体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了自查规范、学习培训、完善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化措施,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会议记录,做好档案专项审查工作。

(2)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对一些重要岗位的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下属单位负责人是合同工,有五名合同制人员担任执法队长,忽视了党管干部相关政策的落实,存在政企不分、混编混岗情况,经核查,局机关人员统管下属企业所有工作,相互交织,靠等吃饭”问题。

整改情况:对政企不分、混编混岗问题召开党组会议,在企业借调人员回原单位工作,严禁出现此类问题。

8.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全面的问题

(1)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及时,学习内容筒单,学习没计划,重形式、轻效果;没有学习心得,笔记混写,测试中发现部分党员千部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内容答不上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学习内容,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并按要求督促落实,二是坚持每月学习1次以上,撰写学习笔记,强化专题学习,每月至少组织1次以上政治理论专题学习,并于学习结束后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发言,撰写学习心得。

(三)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9.关于不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经巡查发现城管局出现多笔业务白条下账,金额高达二百多万元,违反了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于2016年由园林处雇用工人负责街道绿化、浇水、修剪、除草、打药等日常养护工作,按日发放工资。2017年后,我们采取直接对第三方劳务公司负责的方式,由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遣工人,实施上述工作,由第三方劳务公司开具正式发票,目前不存在此类问题。

(2)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存在到娱乐场所活动和私车公养问题,工作中还存在追求“面子工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要求,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作风建设责任体系,同时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杜绝私车公养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违反纪律的科(股)室及个人,严肃查处、坚决问责、点名曝光、逐级追究连带责任。三是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杜绝应付性检查现象发生。

10.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旧存在的问题

(1)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为了应付巡察,制定各类会议制度、补制会议记录,缺少实施时间发文日期等重要信息,没有真正起到用制度官人管事的效果”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要求全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并从会议召开之日起立即实施,要求办公室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发文文件上注明文件日期,严禁再出现类似问题。

(2)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深入基层少,坐办公室多。怕担责任,工作慵懒,干事创业的劲头有所衰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管理,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下基层2次,加强作风建设,把深入基层和企业作为履职写实的主要内容,党组书记每月根据班子成员表现,作出评价。二是制定了《广宗县城管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方案要求,对分管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工作,着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更快更好发展。

(3)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在违建治理、信访维稳等急难险重工作上,自我加压不够,工作标准不高,缺乏斗争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二是制定了《广宗县城管局领导班子讲专题党课方案》,提高能力素质,从思想上真正树立大局意识,摒弃个人利益,主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锐意进取,坚决杜绝在违建治理、信访维稳工作中执行不力不强的问题。

1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局党组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明确任务职责。

(2)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欠缺,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对下属人员监管不到位,部分党员千部廉洁自律意识仍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考核评议工作,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二是进一步改善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内容、方式,突出抓好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反馈情况等重点环节,强化结果运用。

(3)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开展次数较少,政治性警示教育没有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了3次城管局专题警示教育会,观看了警示教育视频。用身边事、身边人的教育案例,提高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使大家时刻不断提高自身修养,规范自身言行。

(四)关于整改“回头看”和制度执行方面

12.关于对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认识程度不高的问题

(1)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城管局党组对照整改台账仅有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三个方面的问题,整改措施不具体,其余问题均未填写整改情况,整改工作不扎实,长效机制建立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紧紧围绕“回头看”反馈意见,对照督查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整改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注重发挥问责震慑作用,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和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科(股)室和责任人责任。

13.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违反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局长签字审批报销票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工作机制。二是印发了《广宗县城管局“一把手”五不直管实施方案》,分管副职依据授权履行分管职责,向“一把手”负责并报告工作。“一把手”则需履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职责,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城管局执法人员着装混乱,服装执法号并非执法证号,擅自扩大着装范围”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2016至2018年期间有执法证的为11名执法人员,其余人员为协管人员。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制式服装配置,由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和政府财力,自行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种类中选择确定,明确说明协管人员也可配备执法制式服装。

(3)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城管局制定的处罚标准不致,并且未能真正施行处罚措施,工作作风疲沓,在巡察期问依旧有迟到早退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广宗县城管局考勤暨请销假制度实施细则》,并从制度印发之日起立即实施,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并明确督查室主任李立宪对考勤制度的实施进行督查,严禁在出现类似问题。

(4)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行政处罚案卷不规范,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审批表等涉嫌签名造假,案卷雷同,存在先处罚后立卷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组卷人员要认真书写案卷,字迹清晰,书面整洁。二是做询问笔录时,务必填写当事人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职业等几项内容。三是案卷所附图片要拍摄清晰,选取合适的拍摄角度,容易辨认。

(5)针对第八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抽查城管局下属国企污水处理厂工资发放情况,发现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全体职工都顶格按照三倍或两倍工资发放加班费,涉嫌变相多发放奖金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经自查,2019年3月份以后,不再发放加班费,今后将加强监管,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26日)。联系方式:电话(0319)-721285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广宗县府前街87号;邮政编码:054600;电子邮箱:gzxc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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